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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表彰奖励第六届“名师、骨干教师、教学新秀”的决定
日期:2015-09-06  

齐工程院发[2015]46号

 

学院各部门:

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,学院于2015年8月组织开展了第六届院级“名师、骨干教师、教学新秀”评选活动。

经部门初评、学院终评,决定授予王丹等2人为院级“名师”称号,授予柏薇薇等8人为院级“骨干教师”称号,授予高敏等9人为院级“教学新秀”称号。依据《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教学成果及学科竞赛奖励办法》予以奖励。其中,“名师”奖励1500元(聘期2年,按年度考核发放,750元/年),“骨干教师”奖励800元(聘期2年,按年度考核发放,400元/年),“教学新秀”奖励300元(聘期2年,按年度考核发放,150元/年)。

希望获奖教师再接再厉,发挥示范作用,在探索教学改革的道路上继续努力。学院号召全体教师以“名师、骨干教师、教学新秀”为榜样,齐心协力,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。

此决定

附件:齐齐哈尔工程学院第六届“名师、骨干教师、教学新秀”名单

齐齐哈尔工程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年9月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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